一名住在中國陝西的王女士,經常陪著孩子到曲江一家室內彈床中心玩,大人和孩子都能一起跳,當她陪孩子在彈床上翻了筋斗,沒想到竟然讓她胸椎骨折,變成九級傷殘。
事發於去年8月份,王女士的丈夫陳先生提供當日的影片,影片中王女士在彈跳床上,先是幾次輕微起跳,最後騰空向前翻筋斗,落入在一堆海綿玩具裡。陳先生憶述:「當時我就聽見『啊!』的一聲,妻子動不了。醫院診斷是胸十二椎體壓縮性骨折,後來我們讓司法鑑定,結果是九級傷殘。」當時他們參加了由「曲江兒童小劇場」舉辦的親子活動。記者聯絡彈床店的管理公司西安嘉弈闊鴻健身管理,負責人表示,自己的彈床沒有問題。
西安嘉弈闊鴻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鄭穎說:「所有的設備全部都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我們對進場的每位人員都會作安全提醒,不僅是在廣播上有循環播放,還有不定時地會去做安全提醒。」而且場地買了意外保險,事發後,她曾向陳先生索取票據用來報銷保險,但因對方提供的票據有限,只報了1,000多元人民幣(約台幣4,396元),這和陳先生當時的訴求相差太遠,陳先生拒收了。
鄭穎繼續說:「我們這邊和舉辦活動的小劇場,三方也溝通見面,向陳先生妻子作出賠償,陳先生當時說費用是31,000多元人民幣(約台幣136,295元),我們可以承擔30%。」但陳先生認為彈床公園作為安全負責方,不應只承擔小部份責任。對此律師表示,關鍵在於彈床樂園有沒有盡到安全義務。如果沒有做到安全保護措施,將會承擔主要責任。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說:「超出保險範圍之外的責任應當由三方各自承擔。遊樂場經營單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本次事故主要賠償責任,大概也就是70%到80%。其次就是本次活動的組織者,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受傷者作為成年人也有一定的過錯,應當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邱奕欽/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