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首例 華裔佛教徒也遭伊斯蘭律法處鞭刑

出版時間 2017/03/10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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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唯一實施伊斯蘭律法(Sharia law)的省份亞齊省,今日有兩名華裔佛教徒因被指涉嫌鬥雞活動,在伊斯蘭律法下遭受鞭刑,創下印尼首例。
 
57歲的阿林(Alem bin Suhadi)和60歲的阿米爾(Amel bin Akim),在當地數以百計的地方官員和當地居民面前,分別被處鞭刑9下和7下。而這項刑罰算是已被減輕的懲罰,因2人1月期間在亞齊鬥雞被捕,此前被警方拘留一個月。
 
當地檢察官里萬迪說,這2人被捕同時,兩隻鬥雞和40萬印尼盾(約929元台幣)的賭金被警方充公。
 
在接受鞭刑后,阿林接受《法新社》訪問時說,他們住在亞齊,因此就必須服從亞齊區內的法規。
 
據悉,亞齊省是在2001年,印尼政府為了解決長期紛擾該國的亞齊分離主義,特別允許他們有自治權,當地遂開始實行伊斯蘭律法,在該律法中,包括飲用含酒精的飲品、賭博以及同性性行為等都將處以鞭刑。該律法過去只限實施于穆斯林居民,然而在2015年該省修改法律后,觸犯該律法的非穆斯林,可選擇在國家法律或伊刑法底下受刑。(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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