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選舉 用身分證影本竟然也能投票

出版時間 2016/09/04
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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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然而參選新界西選區的「人民力量」陳偉業在臉書表示,其團隊的一名監察投票代理人,早上於東涌逸東邨南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黃楚標學校的票站,發現有票站主任接受一名選民以身份證影印本登記並進行投票。陳質疑此舉有違選舉規定,並引述票站主任稱,按照指引,政府容許他酌情處理。「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聞訊後,親自以自己的身份證影本到投票站,竟然也成功投票。
 
袁彌明在臉書上詳述自己以身分證影本投票過程,其指選舉主任稱是以肉眼、憑樣貌、名字及身份證號碼判斷她的身份,而主任又稱用回鄉卡等也可投票。袁彌明認為,身份證以外的證件是否應接納作可投票之證明,可以討論,但影本不應可以接受,因影本可以很易做手腳,身份證號碼可從一些營銷途徑取得,如將自己的照片放上影印,拿去投票,就很容易「過關」。
 
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傍晚對於以身份證影印本就能投票,其重申選管會的聲明,指根據條例,除非投票站主任在查閱某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或顯示該人的姓名及照片的任何其他文件後,信納該人是其所聲稱的已登記於正式登記冊上的人,否則投票站主任不得給予該人選票,選民亦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領取選票,有關文件不一定是香港身份證。如果票站職員根據選民出示的任何其他文件而信納其身分,亦可以依法例向該人發出選票,但根據現時投票安排,選民單憑出示身份證影本不能領取選票。(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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