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郵門還沒完 法官要希拉蕊提書面證詞

出版時間 2016/08/21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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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官裁定 ,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Hillary Clinton)必須就擔任美國國務卿期間,使用私人郵件伺服器處理公務的訴訟案,做出書面回應。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蘇利文(Emmet Sullivan)周五(19日)頒布裁決書,拒絕下令希拉蕊(Hillary Clinton)必須就保守團體「司法觀察」(Judicial Watch )提出的訴訟,親自出庭作證。
 
蘇利文給予希拉蕊30天時間,針對「司法觀察」質疑她在擔任美國最高外交官(國務卿)期間,曾使用未經授權伺服器的問題做出回應。
 
美國司法部長林奇(Loretta Lynch)曾上月6日表示, 希拉蕊不會因使用私人電郵伺服器被起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調查報告則指,希拉蕊不是意圖違反法例,只是「極度粗心大意、疏忽」。(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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