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正。翻攝網路
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奉為上賓、稱之為「國師」的北京年代發展公司老闆曹永正,今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認定他觸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 並處罰款7300萬人民幣(約3.5億台幣),曹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去年5月22日,天津市法院對周永康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時,法院即表示周永康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在其辦公室將5份絕密級文件、1份機密級檔案,交給曹永正。消息披露後,曹永正的身分引發外界好奇。
美國中文媒體博聞社指出,曹永正原名曹增玉,1959年生於山東青島,1982年從新疆大學政治系畢業後,先後做過黨校老師、出版社編輯等工作,後專注發展政商圈關係,與多名四川、政法、石油系統的高官有私交,還被周永康視為「國師」。(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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