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奪77命 不爽獨囚 人魔勝訴

出版時間 2016/04/22
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上月15日在希恩監獄出庭控訴政府侵犯人權,當庭行納粹禮。法新社
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上月15日在希恩監獄出庭控訴政府侵犯人權,當庭行納粹禮。法新社

現年37歲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2012年被判挪威最重的21年徒刑入獄,被送到高度戒備的希恩(Skien)監獄單獨囚禁,他享有臥房、書房和健身房3房,還有電視、電動、DVD和報紙消磨時間。但他仍不滿意,宣稱他經常被脫衣搜查,嚴重影響心理健康,「政府過去5年來企圖殺了我,我不覺得其他人有辦法像我一樣活到現在。」

布列維克關在希恩監獄單人房,寬敞還附電視。翻攝網路

法官前天判決監獄侵犯布列維克部分人權,因他在獄中行為良好,但每天仍有22、23小時獨自監禁,會見訪客親友律師必須隔著玻璃「太誇張」,必須撤銷部分限制。法官強調:「在民主社會,人道對待是基本人權,即使是殺人魔和恐怖份子也享有同樣權益。」但同意由於布列維克可能寫信煽動他人犯案,監獄可限制他的訪客和檢查信件。

檢方對法院判輸感到驚訝,將研究是否上訴。被布列維克開了5槍,好不容易才撿回一命的受害人韓森痛批:「這判決實在太荒唐。」但也有受害人說:「布列維克的惡行很殘忍,所以我們才必須以人道的方式對待他,我們不該因為他改變待人之道。」

2011年7月22日,布列維克利用汽車炸彈在首都奧斯陸的政府辦公大樓外製造大爆炸,造成8死30傷。1個半小時後,他再偽裝成警察,來到距奧斯陸約40公里的烏托亞島,並假借執行任務之名,將島上參與夏令營的600多名青少年聚集起來展開射殺,導致69人喪生。兩案共造成77人喪生、151人輕重傷,布列維克被判處2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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