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有醫生提案說服孕婦誕畸嬰,以解決嬰兒器官移植短缺的問題。圖為玩偶拆解示意照。路透
英國嬰兒器官捐贈人數偏低,國民保健服務(NHS)提出一項極具爭議的建議︰一旦醫生發現孕婦的胎兒有缺陷後,會跟她們討論是否繼續懷孕並誕下畸嬰,好讓醫生取走死胎器官,移植給其他病重嬰兒身上。
英國《周日郵報》報導,孕婦一般在懷孕12周產檢時,便可知道胎兒是否有缺陷,這時孕婦可決定是否中止懷孕。而NHS的移植外科醫生在一個醫學會議上,提出一個「殘忍」的建議。
有人建議如果孕婦決定繼續懷孕直至分娩,醫生可建議媽媽在寶寶死亡後捐出器官,以解決嬰幼兒器官短缺的問題。報告同時建議助產士及其他NHS員工接受教育,了解移植嬰兒器官的潛在可能性。利茲的外科醫生艾哈邁德(Niaz Ahmad)說︰「很多NHS職員沒意識到這些(嬰兒)器官可以利用,他們要明白到這點。這是可以移植的。」
建議書提到的一個特殊案例,就是罕見的無腦畸形(Anencephaly),患病寶寶會缺失大部份腦部及頭骨,生還機率極低。在新建議下,孕婦如果得知寶寶患病後仍如常分娩,那麼當寶寶死亡後,醫生便會移除寶寶的主要器官。不過,報告強調當孕婦仍在考慮是否中止懷孕期間,醫生不會提出捐贈器官一事,亦不會強迫孕婦捐贈器官。
在部分案例中,如果父母同意捐贈寶寶的器官,醫生或會將寶寶宣宥為腦死亡,卻會以儀器維持寶寶的生命,這些嬰兒被稱為「心跳寶寶」,讓醫生可取得鮮活的器官,增加移植成功的機會。
目前全英大約有7000人輪候移植,每天都有3人等不及而去世,而過去兩年只有11名不足兩個月大的嬰兒捐贈器官,醫生相信此建議實施後,嬰兒捐贈人數或增加至大約100人。(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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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外科醫生艾哈邁德提出殘忍提案。翻攝英國《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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