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官與媒體對峙,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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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投訴警察課已就前警司朱經緯涉嫌毆打途人的個案,回復監警會,同意將有關個案「毆打」指控修訂為「證明屬實」。不過,投訴警察課正就是否作出刑事檢控,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警方現階段不作進一步評論。更多時任警司朱經緯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以警棍毆打途人一案,經警方投訴警察課和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簡稱監警會)對調查結論爭持超過一年後,警方終於在 第三份修訂報告中,將結論修訂為朱經緯涉嫌毆打「證明屬實」,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是否對現已退休的朱經緯作出刑事檢控。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對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達成一致結論表示高興,但他不願評估朱經緯會被刑事檢控的機會。投訴人鄭仲恆形容,這是事件至今得到「最好的進展」,但對警方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認為是有意拖延,直言遲來的公義就是不公義。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一般而言,警方在接到投訴時,若發現有基本證據涉及刑事罪行,便會同時向律政司的民事及刑事科索取意見,但在朱經武一案中,卻分開兩次做,中間隔了好一段時間,質疑是「雙重標準」。
時任警司朱經緯被投訴於去年11月底在旺角驅散群眾時,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警方投訴警察課指投訴「未能完全證明屬實」,但有權複核結果的監警會本年7月以 大比數否定警方報告,指朱經緯毆打途人投訴「證明屬實」,發還警方投訴警察課處理,投訴課不同意監警會的結論,並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經過五個月,警方最 終在昨(14日)天的報告,同意朱經緯毆打途人投訴「證明屬實」。
至於被投訴的朱經緯,則已於7月23日退休,當時已有資深警務人員估計,由於針對朱的投訴並非謀殺、貪污等嚴重刑事罪行,即使罪名成立,相信扣發退休金的機會很低。
(麥燕庭/法廣香港特約記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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