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廣RFI】高瑜刑同獲釋才可消弭國際壓力

出版時間 2015/11/26
獨立記者高瑜
獨立記者高瑜

本內容由法廣中文部提供

中國大陸資深獨立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一案,經上訴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決定,改判高瑜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即刑期減少兩年。其代表律師莫少平透露,一直有替高瑜申請保外就醫,不排除今次能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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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被指控間諜罪而入獄的時事評論員程翔指出,減刑是中國大陸企圖緩和巨大國際壓力的「門面功夫」,並不意味中國大陸放寬打壓言論自由的力度。他預料,國際社會不會 接受是次減刑,一是因為對高瑜的定罪並不合理,二是刑期偏重。他相信,若中國大陸願意讓高瑜保外就醫或監外執行,形同釋放她,國際社會方可望接受。

根據中國大陸刑法,保外就醫須在服刑一半後提出,意味這須在明年底才能提出。至於監外執行則沒有規限,可隨時讓高瑜離開監獄。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雖然只是宣判高瑜的二審結果,但守衛一如二審聆訊時森嚴。法院今早九時宣判,公安近八時開始便已封鎖法院外圍道路。

高瑜的代表律師尚寶軍事後引述法院判決書表示,高瑜在二審期間供認犯罪事實,故此酌量減刑。他又表示,稍後會再為高瑜申請保外就醫。高瑜另一名代表律師莫少平亦指,他們始終認為高瑜定罪的證據不足,應獲判無罪。他不排除高瑜今次的保外就醫申請可獲批准。

現年71歲的高瑜,去年4月24日被北京警方逮捕,指她將俗稱「七不講」的中共機密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提供給境外傳媒《明鏡》刊登。今 年4月,高瑜被控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罪」,判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高曾因病申請保外就醫被拒。本月24日,法院閉門聆訊高瑜的上訴案。中國大陸 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當日表示,高瑜可能在二審後不久,被送入監獄醫院或保外就醫,但不會被送出國。

程翔2005年被中國大陸公安拘捕,指時任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大陸首席特派員的他犯上間諜罪,程翔否認,但翌年仍被判刑五年,其後於08年提早獲准假釋,返回香港。一般相信,程翔獲罪其中一個原因是他的文章觸怒領導人。

(麥燕庭/法廣香港特約記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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