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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昨天(10月11日)美聯社的報道,日前在緬甸邊境小鎮勐拉和兩名陪同者幸清賢、唐志順被不明身份者帶 走的16歲少年包卓軒已經被帶回內蒙古外婆家中軟禁。卓軒是七月份被捕的知名律師王宇、包龍軍的獨子,當時,他們正前往北京首都機場,包卓軒計劃前往澳洲讀書,被邊檢攔下後,他的父母陸續被抓,此後,除了官方媒體報道外,再無下落。
事發後,包卓軒他先是被監控在天津祖母家,後被警方遣送回內蒙古,在指定的學校中、在當地警方監控之下上學。他自由受限,護照等證件被扣押,無法前往澳大利亞完成預定的留學計劃,也不能回到北京自己家中居住,更被警方警告不得為其父母聘請辯護律師。
上周五,《紐約時報》曾報道,仍未成年的包卓軒在友人協助下,試圖逃離軟禁。10月6日,包卓軒和同行的人權捍衛者唐志順、幸清賢在中緬邊境緬甸一方的勐臘市的華都賓館被帶走。
該飯店的老闆稱,當時來了10餘人,出示了緬甸警察證件,搜查了客房,把三個人都帶走了。10月7日,他們的朋友和律師到當地警察局查詢,警察聲稱沒有抓人,隨後他們走訪了當地的政法處,也沒有查到三人的下落。
緬甸政府對《紐約時報》否認與此事有關,位於首都內比都的緬甸總統辦公室官員佐泰(U Zaw Htay)表示,緬甸政府在此次看似是拘捕行動的事件中沒有扮演任何角色。
這位官員暗示是大陸執法人員越境綁架了包卓軒,他說,“緬甸政府沒有以任何方式參與該事件,我們不知道大陸律師之子被捕。當然,勐拉靠近大陸當局。”
據說,10月8日晚上11時,陪同包卓軒出境的辛清賢成都的家被查抄,執行者是成都市公安局與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公安局,即包卓軒外婆所在地的警察機關。警察在搜查時亦口頭告知已經抓獲包卓軒。
昨天,數十名大陸律師在一份抗議聲明上聯署,抗議大陸警方這一違法的行為,聲明指,包卓軒既非犯罪嫌疑人,也非罪犯,大陸警方對一個未成年兒童的非法措施已經超越了人類容忍的底線。
律師認為,依據大陸政府已簽署並批准加入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條第2款之規定:“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兒童得到保護,不受基於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家庭成員的身份、活動、所表達的觀點或信仰而加諸的一切形式的歧視或懲罰”。
律師們認為,大陸警方對包卓軒的跟蹤、監視、限制自由等行徑不僅違反國際法,亦違反大陸《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之規定,已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目前,這一抗議信已在境內網站上被刪除。
(曹国星/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上海特約記者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