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的原因,目前仍在追究中。南方周末昨天發出一則報導,指稱消防員未被告知不能用水滅火,以致釀禍。文中引用第一批前往火災現場的消防員說法,指當時還沒有爆炸,第一批投入的消防隊員人很多,有100多人,現場並無人告知他們有不能沾水的危險化學品。大家就按照正常途徑用水來救火,大概噴水10多分鐘,聽見啪啪啪響。先是一個小爆炸,後來就出事了。
而另一名消防員也表示,不知道有不能沾水的危險品,現場用的都是水,還有泡沫。爆炸前,車裡的水正好用完,他去裝水,得以逃過一劫。當時距離現場約幾百米。
但此篇文章一出,不知為何原因,即被刪除。
南方周末原文報導轉載如下:
2015年8月12日,天津濱海新區港務集團瑞海物流危化品倉庫發生爆炸。據公安部消防局通報:危化品堆垛發生火災(22點50分),消防23點06抵達現場,23時30分左右,現場發生爆炸。
截止發稿,爆炸已造成50人死亡。據8月13日下午新聞發布會,已有12名消防隊員犧牲。
據報導,爆炸威力巨大,幾次爆炸當量如同24噸TNT。為何在火災之後發生如此巨大的爆炸,而且火勢綿延不絕?據此前央視報導,爆炸8個多小時後火還沒有熄滅,原因之一是因為易燃物中含有電石,目前正用沙土掩埋火勢。而據新京報報導,據現場消防指揮部消息,當時發生爆炸的地點存放著硝酸鉀、硝酸鈉等硝酸鹽物質。這些固體氧化劑遇熱、碰撞都容易爆炸。
北京的一位消防隊員學員王吉(化名)告訴記者,「不同的化學品要用不同滅火劑,我們都要學習。電石遇水反應,不能用水。」而在現場用什麼滅火劑,「應該是指揮員決定的。」
電石是碳化鈣(CaC2)的簡稱,遇水立即發生激烈反應,生成乙炔(C2H2),並放出熱量。乙炔在室溫下是一種無色、極易燃的氣體,主要作工業用途,例如燒焊金屬。根據當地環保當局2014年的驗收文件,事發倉庫被設計用於存放電石硝酸鉀、硝酸鈉等化學品。
消防隊指揮員在到場後是否被倉庫的管理人員告知危險品的情況,暫不能知曉。 「指揮員到場以後應該充分了解現場情況之後才能採取行動,尤其是危險品。如果在現場了解到的情況不屬實就不能歸因到我們消防了。在事故發生時也應當有(相關)技術人員在場,只有通過他們我們才能了解現場情況。」王吉說。
在泰達醫院,一名消防隊員稱自己是第一批前往火災現場,當時還沒有爆炸。據他介紹,第一批投入的消防隊員人很多,「有一百多」。現場並無人告知他們有不能沾水的危險化學品。
該消防員說,大家就按照正常途徑用水來救火。自己是「二板車」(音),負責給前面的車供水。 「開始是一個集裝箱,大概噴水10多分鐘,聽見啪啪啪響,然後集裝箱就亮了。先是一個小爆炸,後來就出事了。」雖然離爆炸點還有一點距離,但也什麼都看不見,最後爬了出來。 「我們隊還有5個人沒找到。」
在該醫院,另一名消防員也表示,「不知道有不能沾水的危險品」,現場用的都是水,還有泡沫」,後來火勢太大,這些不管用,就撤到稍遠的街上改用水砲,給罐體降溫。爆炸前,車裡的水正好用完,他去裝水,得以逃過一劫。當時距離現場約幾百米。
8月13日上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確定幾點工作思路第一點就是「由於危化品數量內容存儲方式不明,暫緩撲滅,確定好具體方案再實施」。
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就包括電石,當電石的存儲量達到100噸時,即可評判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辦法,並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並每年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目前暫不能確定事發倉庫電石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存儲量以判斷其為何種重大危險源。但據瑞海公司網站消息,2013年11月8日,瑞海公司按照天津港消防支隊的要求和瑞海公司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進行了重大危險源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效果的評價提到:「公司全體人員和外協人員參加應急疏散演練,提高了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消防滅火組人員使用消防器材、消防安全設施的操作能力和技能;主要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員參加演練,了解了一旦出現事故,每個人的消防職責。」最終,「認定本公司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製定合理有效,演練運行較真實。」
蔡碧月/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