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中國緝捕經濟犯 最高可分到8成贓款 

出版時間 2014/11/03

中國為阻止貪官外逃潮追回外流巨額贓款,中共不得不放棄立場,同意協助追逃國家分享贓款,其中美國分享比例達5至8成,澳洲、加拿大等亦因此積極幫北京「追逃」。

中國全球追捕海外經濟逃犯的「獵狐行動」,獲多國甚至歐美國家支持,原因是外逃貪官被沒收的海外資產,可按比例分享,協助的國家至少可分享4至5成,最高則可分8成。有分析指,傳中共貪官捲走贓款達3兆美元,若以分享5成計,北京要追回全部贓款至少要付出1.5兆美元的代價。

據《新京報》報導,今年7月,中國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為期半年的「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以來,已從40多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在逃經濟犯罪疑犯180名。截至本月初,國際刑警組織針對中國籍疑犯發布的紅色通緝令已有160個。目前,美國、加拿大和澳洲仍是中國貪官出逃的首選,特別是涉案金額大的貪官。

報導引述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表示,中國海外追捕一般有4種方式,最主要的是引渡,此外還有引渡的3種替代手段,包括遣返、異地追訴、勸返。這4種方式也決定了中國和國外合作的方式。關於被沒收資產的處置,中國此前沒有分享機制,現在也在慢慢改變,其中中國禁毒法已經明確規定,可以和外國分享被沒收的資產。 對於被沒收資產的處置,分享是國際慣例。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而美國分享被沒收資產的比例,取決於美國司法機構在執法合作中做出的「貢獻」,重大協助分享比例為5至8成,較大協助分享比例為4至5成,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成以下。 澳洲《犯罪收益追繳法》規定,在幫助其他國家成功追繳資產後,澳方有權分享被沒收的資產。不過澳洲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被沒收資產的分享比例,分享額度取決於很多因素,如請求國提供證據資料的分量、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等。(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外國協助中國緝捕經濟犯可分享贓款。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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