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3歲的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昨西裝筆挺面帶微笑,一進入被告席取下手銬後,就握拳高舉右臂,比出類似納粹軍禮的極右派手勢,神情泰然自若。法官認定他心智健全,女法官昂參宣判他犯下恐怖行為罪,判刑21年時,布列維克露出滿意表情。他先前放話,如被當成瘋子關進精神病房,他會上訴爭取改服一般徒刑。
布列維克以對抗穆斯林「入侵」歐洲的戰士自居,去年7月22日發動連串攻擊,先在奧斯陸的政府大樓外以汽車炸彈炸死8人,又攜帶軍火登上小島烏托亞濫射,瘋狂行徑震撼國際。挪威無死刑,最重徒刑就是21年,且最快服刑10年就可假釋,當時引發議論,質疑滿手血腥的殺人魔可能輕易重獲自由,但昨天法官引用「預防性監禁」法律條款,只要認定囚犯可能威脅社會安全,就能終身監禁。
布列維克受審時直接認罪,審判全程重點在於是否該把他當成精神病患,還是正常人來懲罰。檢方刑時希望把他關在精神病院,理由是,「把瘋子送進普通監獄,比沒瘋的人關進精神病房還糟糕」。但法官沒把布列維克當成精神病患輕判,關鍵因素是因為他曾在網路公開憤世嫉俗的極端言論,精密籌劃冷血犯行的細節也披露,他幾次出庭多是面無表情,毫無悔意,辯稱他的屠殺「殘酷但有必要」,甚至嗆:「我會再幹一次。」
依常理布列維克最快10年就能聲請假釋,今後每5年還可上訴一次,但前檢察官奎維斯塔德預測:「依法律制度他可能很快就出獄,但依照實際情況他會被關到死。」
受害人透過「推特」發言,倖存的漢斯只寫:「結束了,句點。」寥寥數字抒發如釋重負的心情。女兒遭布列維克殺害的索倫森表示,至少以後很久不用再聽見他的名字,這樣才能得到安寧,「對我來說他什麼都不是,我當他是空氣。」
★國籍:挪威
★生日:1979/02/13
★政治立場:極右派
★家庭:父母離異,由母親與繼父撫養
★學歷:奧斯陸公立高職企管科、大學短期進修班
★經歷:獨資經營農業化肥公司
★犯行:2011/07/22,在奧斯陸政府大樓外引爆炸彈,再登烏托亞島濫殺無辜,造成77死、240餘人傷
★審判:2012/04/06開始,初次精神鑑定認為他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二度鑑定指他極端自戀,但神志健全應受審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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