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光成為首位擔任美國上訴法院法官的華裔人士。資料照片
由於這個職位的審理範圍包含紐約,有參議員認為,在恐怖事件及白領犯案頻傳的紐約,「絕對需要智慧及活力兼備的法官坐鎮。」陳卓光兩歲時從香港移民美國,富敦大學法學院畢業後從律師做起。1994年由前總統柯林頓提名為紐約南區法院法官,辦過不少大案。最近一起是去年將華爾街金融騙徒麥道夫判處150年有期徒刑。
《2009年聯邦法官年鑑》記載,眾律師對陳卓光的評語是「認真、謹慎、非常聰明、工作效率高,待人和善,同時極其公允。」美國上訴法院是該國最具影響力的司法單位之一,法官負責複審地區法院判決,能樹立判例,左右法律制訂;加上最高法院每年僅審100多件案子,大多數聯邦案件最後都由上訴法官裁定。
◎出生:1954/01生於香港九龍,2歲時隨父母移民美國
◎家庭:與妻育有3子。17歲次子去年因憂鬱症自殺
◎學歷:紐約富敦大學法學院畢業
◎經歷:1994~2010 紐約南區地區法院法官,辦過華爾街騙徒麥道夫詐欺案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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