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王妃瑪麗(右)近日被迫同意修改與費德烈王子的婚前協議。路透
據悉原本的婚前協議,一旦費德烈與瑪麗離異,費德烈必須送她一棟「全新且舒適」的房子,另外也必須一次付清維修房子的補貼費。不過在瑪麗偕夫婿與兒子飛往澳洲娘家度假前,被迫點頭刪除這兩項條款。
丹麥《號外報》披露,王室之所以不顧形象要求瑪麗修改協議,是因擔心先前卓亞欽王子與港人文雅麗離異時荷包失血的窘境重演。卓亞欽因離婚不得不出售名下在日德蘭半島南部一棟400年歷史的旅館,用以支付價值約台幣6465萬元的豪宅。
該問題也暴露費德烈雖然貴為王儲,但並不如外界想像富有,所以一旦離婚,極可能和弟弟卓亞欽一樣得變賣家產。在丹麥,政府每年編列約台幣1.21億元給費德烈夫婦,多半支付家用與人事費。費德烈必須等到母親瑪格麗特王后過世或交棒,始能繼承王位,在此之前,他無權動用王室資產。
儘管34歲的瑪麗被迫犧牲若干權益,但也並非全無保障。丹麥法律規定,若她不幸傳出婚變,國家將掏腰包支付她贍養費。此外,她近日再傳懷第二胎,也算是一大好消息。
◎2004/09
丹麥卓亞欽王子與港人文雅麗離異,文雅麗除獲得一棟價值約台幣6465萬元的豪宅,每年還可支領約台幣960萬元。
◎1997/07
英國查爾斯王子與黛安娜王妃離異,據悉支付了10億元台幣,甚至變賣名下封地籌款。
◎1996/05
英國安得魯王子與莎拉王妃離異,同意付清莎拉離婚前積欠的約台幣4.48億元債務。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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