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珮瑩╱綜合外電報導】中國死囚遺體器官遭盜用事件頻傳,其中以腎臟、眼角膜、皮膚等器官最為搶手。絕大多數死囚都在沒有獲得本人同意情形下,強行摘除器官,有些死囚甚至是在尚未死去時,就被活活摘除器官,令人髮指。
據《人民報》先前報導,現居美國的中國大陸解放軍醫師王國齊,2001年曾在美國眾院小組委員會作證,他曾經被迫從1百多個死囚屍體剝取皮膚。王國齊指出,1995年,他和其他醫生從一個尚未死亡的死囚身上摘取器官和皮膚,那次經驗令他永生良心不安。
王國齊證實:「我們必須在火化場手腳很快的工作,通常只要10到20分鐘就可以把屍體的皮膚完全割下。」他指出,出售死囚的皮膚和其他器官給需要移植和植皮者,為解放軍帶來龐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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