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馬咬人 痛失愛女老母求償等了31年

出版時間 2004/06/18

【苗珮瑩╱綜合外電報導】三十一年前,一名在北京動物園實習、年僅十七歲的學生劉書蘭遭河馬咬傷身亡。由於當時並無相關法令保障劉書蘭權益,園方賠償僅草草了事。三十一年後,相關法令陸續出爐,劉家決定再次提出求償,而這起案件日前也正式被北京西城法院受理。
路透報導,一九七二年劉書蘭初中畢業後,被招收為園林系統動物班學員,畢業後被分發到動物園河馬館進行實習。隔年,當劉書蘭在河馬館清掃獸舍時,看見有些麻雀在吃河馬的草料,她立即上前驅趕麻雀,豈料剛生產完的母河馬突然凶性大發,撲上前將劉書蘭咬死。

事故發生後,相關單位雖然認定劉書蘭是因公死亡,但由於當時相關法令並不周全,園方僅發放人民幣二百元喪葬費、以及人民幣五百元營養費作為慰問,並承諾家屬承諾日後有新政策出爐,可以按照新規定執行。但劉家曾陸續多次反映,園方卻以困難補助為由,僅給付劉家人民幣六千八百元(新台幣二萬七千元)。
劉家認為權益受損,於是向法院提出求償。但案件事隔三十餘年,法院能否受理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但專家認為此案情況特殊,劉家的訴訟請求應得到支援。所幸日前北京西城法院正式宣佈受理此案,讓劉家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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