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吃陰莖食人魔判刑8年半

出版時間 2004/01/31

【林說俐╱綜合外電報導】震驚全球的德國男子麥維斯殺人分屍並吃人案,昨天法庭做出宣判,麥維斯被依殺人罪判處八年半徒刑。身穿灰衣的麥維斯在擠滿人的法庭內聆聽判決,面無表情。

四十二歲電腦技師麥維斯坦承殺害四十三歲的網友布蘭德斯。他供稱與布蘭德斯發生性行為及玩完性虐待數小時後,將他殺害、分屍,再進行分裝、冷凍。麥維斯每次享用人肉時並佐以蠟燭、美酒,共吃下將近二十公斤人肉。他還自拍下吃陰莖過程,強調受害人是自願送死,並嫌布蘭德斯謊報年齡,肉嚐起來不夠鮮嫩可口。
法庭未依檢察官求處的謀殺罪判麥維斯十五年刑期。法官認為這兩個人的心理狀態都有問題,一個想吃人;另一個則是應網路廣告而上門,自願被吃。所以法官認定麥維斯並未犯下謀殺罪,但殺人一事於法不容,因此仍判八年半徒刑。德國法律技術上並沒有規範吃人是否犯罪,因此本案也為德國定下法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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