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文本專欄:傳教行動應退出公立校園(周偉航)

出版時間 2019/09/30

「政教分立」是最基本的民主政治原則之一,政府資源不應用以支持或協助特定宗教的傳播,因為這可能破壞信仰的自由與社會價值的多元性。當你覺得「這些宗教傳播的概念也不錯啊!」其實是因為你抱持與該宗教類似的價值觀,但其他人並不見得能接受這些主張。
是以當彩虹媽媽提出「有過性行為的女生,就像被嚼爛的口香糖」、「被性侵害的受害者,就像沾了狗屎的千元大鈔」、「明明是男生卻想當女生,是因為生了病」等等說法的時候,其支持者或許覺得沒有問題,但旁觀者卻會非常震驚,而家長們也可能不希望孩子接觸到這類錯謬的資訊。
另外一個問題在於,當學生家長表明不願接受彩虹媽媽入班時,部分校方或教育主管機關會以「不然誰來幫忙?」、「無法來當志工,就不要有那麼多意見。」之類負面理由來回應。這當然是在推托責任,人力不足是公立學校自身的問題,不應推給家長,也不能「因缺而濫」,有志工來報名就用。
彩虹媽媽一臉和善,不代表這種人就適合進入教育場所與利用公共資源。如果是宗教團體就值得信任,那為何不引進廟口的阿弟仔來幫忙看小孩呢?他們也很閒,也很會講故事哦?
宗教要興學以傳播信仰,而家長願意讓子弟進入宗教學校,這都純屬信仰的自由;但公立學校有明確的道德與政治分際,不應將資源流用給特定宗教團體。在學校之中,當然可以「教」宗教知識,但那是受過專業訓練,經過考核的師資所進行的教學活動;就算要引入宗教人士來介紹自身信仰,也應有專業教師從旁輔助說明,適時指正,而不是像現在於「晨光時間」直接把學生交給彩虹媽媽,老師甚或根本不在場。

因為人力不足,今日政府單位常引入志工來協助運作、指引洽公民眾。大多數志工表現十分稱職,值得肯定,也很少聽聞志工會將個人意識形態放入服務過程中。而會肇生宗教意識形態爭議的志工,多半是出現在校園,這就值得教育主管機關重視。
如果校方與主管機關因人力短缺、資源不足而想息事寧人,這就是失職,也是最壞的示範。孩子們現在雖然不懂,但他們都會長大,總有一天會知道此時所學的是錯誤的知識,也會知道是誰害他們浪費了生命中最寶貴的一段時間。請「大人們」負起該負的責任,別再裝死了。

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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