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案47億元價差何在?(羅承宗)

出版時間 2019/09/27

中廣董座趙少康當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表示,「冤有頭、債有主,黨產會應該去跟國民黨要。」隔天再度召開記者會,狀告時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李登輝和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背信」,再次重申要黨產會去跟國民黨要。
冤有頭債有主,可是所得還在你名下?
為什麼國民黨佔地、賣地,是後來接手的趙少康要賠款?根據黨產會處分書調查內容,向中廣追徵的77億多元款項中,原本為日產「台灣放送協會」的帝寶基地就佔了最大宗,基地售出後,扣除相關稅賦,中廣還有67億元的獲利,並無被掏空、挪出中廣,並且在這之後,短期內購買了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松江路的兩棟大樓,金額相當,按理可認為不當取得之不動產出售所得,只是貍貓換太子,繼續留在中廣名下。
黨產會也在記者會提問中指出,若中廣能舉證相關不動產處分的獲利已經流向國民黨,自然會繼續追查,但趙少康在控告背信的記者會上,並無提出更多相關證據。
47億元的價差,中間發生什麼事?
中廣前老闆中國國民黨表示,中廣公司於2006年10月出售,當時共有3組人馬出價,而趙少康出價57億元,為最高出價者,是以得標,並無「非以相當對價轉讓」之情事,認為黨產會搞錯;然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一直不斷強調,自己當初僅以10億元的價錢購買中廣媒體事業。兩造說法間有47億元的價差,雙方怎麼談定的?匪夷所思,值得相關單位繼續追查。
2007年律師陳長文在「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一文裡即愷切指出,不管法律基礎再堅實,國民黨必須清楚體認,若非國民黨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一體的絕對優勢,國民黨就絕不會擁有今日上百億元的黨產身家。將此名言金句套用在中廣案,昔日黨營企業中廣公司數10幾億身家,不是依憑其本身賺取,而是靠大量國庫補助委託,加上特許經營而來。

1993年3月,新國民黨連線在台中舉辦問政說明會,那天趙少康是壓軸講者,主張國民黨的黨產,應該「全部捐給國家」,令人感佩。1998年5月,已加入新黨並擔任該黨競選總經理的趙少康,則再抨擊李登輝「捨不得黨產」,再次展現追討黨產,還財於民的政治魄力。20世紀末的趙少康,可是位立埸堅定的黨產追討者。
21世紀的黨產清查與追討,主要針對的是不當黨產本身,而不涉及昔日政治人物的月旦品評。但回歸法律面,該還給國家的,就請痛快俐落,別牽別拖。

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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