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62歲)在1997年間,因為妻子多次夜不歸宿,懷疑妻子與一名李姓男子有染,於是他不時騎機車在李男三重住家附近徘徊,果然在隔年1月16日接近午夜時,撞見酒後的李男帶著他的妻子回來。張男一想到張妻移情別戀,難壓怒氣,追上正要上樓的李男,左手抓住李男的肩膀,右手則持尖刀揮砍其頸部,割斷頸動脈、氣管,得逞後張男迅速逃離現場,李男因失血過多,送醫仍宣告不治。
張男(左)殺小王後逃亡20年,直到去年底騎車沒兩段式左轉,才遭警方攔查落網。資料照片
檢警根據張妻等人的證詞,鎖定張男涉有重嫌,不過張男宛如人間蒸發,檢警始終找不到他的下落,板橋地檢署(現已改制新北地檢署)在1998年7月發布通緝。之後張妻在2000年10月因故往生。
隱姓埋名躲在南投草屯一帶擔任水泥工的張男,躲了20年之久,直到去年12月4日在當地騎機車,因貪圖方便,沒有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才被警方攔下,由於他謊報假身分證字號被戳破,終於確認他殺人通緝犯的身分,遭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
新北地院開庭時,張男翻供宣稱,因為當時見到妻子遭李男毆打,為了護妻才會拿出尖刀刺向李男,至於誤傷對方致死是因為燈光昏暗。張男庭訊時強調,他不認識李男,沒有殺人意圖。
不過,張妻生前證稱,張男原本就有意殺她及李男。法官採信張妻說法,加上李男解剖鑑定報告,刀傷長達18公分,傷及氣管、頸動脈,有殺人故意,且與張妻證詞吻合,依殺人罪判處張男14年徒刑。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