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賽制急迫需求
我不覺得國外的月亮一定比較圓,但我相信參考國外已經運行有年的足壇商業模式有其價值。政府若要真正思考足球的產業化,考量點有二:提升足球總體人口數,以及創立健全的比賽制度。照顧好前面兩點,才有實力逐步建構足球優質大環境。
台灣現行的學校體育政策之所以不奏效,是因為政府投入的資源時的著眼點僅僅在於足球校隊數量的培養,體育相關單位認為培育校隊就可以「推廣足球」。然而,若真正要推廣足球,應該是要讓大量的孩童接觸足球運動,愛上踢球。
大家都喜歡在國際賽事失利之後檢討,我們就舉上周五AFCU16資格賽以6比0勝出中華隊的泰國隊為例。若要細看,每一位在場上跟中華隊隊員較勁的選手都有個別差異與優缺點,可以細緻評比。但重點在於,泰國隊在場上的球員,每個都是從幾萬個球員中一路培育、遴選出來,與中華隊球員是從幾十隊的母數當中選出來,實力會有落差是再自然不過。
政府過去的想法一直是要增加校隊的數量,但仔細思考,足球校隊人數再怎麼成長,至多從幾十人變成幾百人。回到前面我講的足球人口總數,卻是以幾萬人為單位規模在思考的,這是為什麼長期的足球政策沒有顯著成果的原因。
另外,關於健全的比賽制度,我想直接提出數據說明。107學年度的高中聯賽,11人制組有600場賽事,5人制組有406場賽事;國中聯賽的場次11人制組有412場賽事,5人制組有251場賽事。國、高中足球聯賽總數量一共有1669場,但俱樂部可以參加的賽事數目字,是0。
我再說一次,我不覺得國外的月亮一定比較圓,但我相信參考國外已經運行有年的足壇商業模式有其價值。歐美及日本的足球發展都以職業俱樂部為主要發展目標,原因是俱樂部能提供一個長期的訓練系統,讓球員自小到成為職業球員一路的發展有長期規劃,而校隊在國小、國中、高中、大學都在不同的學校校隊訓練;前者的培養是一致貫串的,而後者是切割的。兩種做法對於球員能力值的精進,有著根本上的差異。
我再舉一例。在上周歐洲接連著有西甲巴塞隆那FCB的一線隊16歲球員Ansu Fati及英超曼聯的一隊17歲球員Mason Greenwood出場比賽並取得漂亮進球成績。假設他們今天都是台灣球員,以台灣現行的足球制度,這兩位不足18歲的優秀選手只能參加學生隊,無法參加國際級的成人賽事。這是為什麼我會說,台灣現行的學校體育作法,會壓抑到球員的發展。而建立健全的足球賽制,是很急迫的需求。
做為一家獨立奮鬥求生存的足球俱樂部,陳信安足球學校明年計畫往職業足球俱樂部前進的目標是:成立成人隊與更完整的青年梯隊。這麼做的目的,無非是希望年紀小的球員能有機會一路往上遞升到成人隊,並且讓實力夠堅強的球員能躍升到俱樂部中最高階的成人第一隊,從乙組聯賽開始參加,逐步接近甲組聯賽的挑戰。另外,與西班牙、德國、日本都開始洽談足球合作計畫。
上周三足球扎根計畫會議的結論中,中華足協將在明年度舉辦俱樂部隊伍可以參加的U18、U15聯賽,這將會是近期唯一一個俱樂部可以參加的聯賽,而如何讓包含校隊的所有的球隊都來參加這個比賽,就是下一階段的課題。此外,中華足協預計在今年11月底提出俱樂部發展推廣計畫,我期待足協提出具體的作法,讓足球優質大環境得到進一步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