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救護車行經竹田鄉台1線與信義路口時,撞死騎機車鍾姓老翁。翻攝畫面
救護車享優先路權「不能算絕對路權」
警方調查指出,本月15日下午1時46分,駱姓男子(22歲)駕駛救護車,副駕駛座有救護員陪同,車上載著一名傷患及其家屬,沿省道台1線由北向南行駛,在經過信義路時,涉嫌闖紅燈,與沿著信義路由西向東、綠燈直行的機車騎士鍾姓老翁相撞。
當時駱男與車上救護員見狀,趕緊下車幫鍾男施行CPR,在另輛救護車抵達後,將鍾男送醫,仍宣告不治。警方到場酒測,駱男酒測值為零。至於駱男救護車內的傷患及家屬只受驚嚇,之後改由其他救護車協助載送。
鍾姓老翁騎機車遭救護車撞上送醫不治,機車嚴重毀損。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救護車於執行救護載送緊急任務時開啟警鳴器或警示燈,是指示其他用路人應避讓,雖救護車享有優先路權,但不能算「絕對路權」,初步調查事故是由於救護車闖紅燈肇事,確切責任歸屬經由鑑定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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