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父母骨灰罈遭盜 兒告贏殯葬處

出版時間 2021/05/14
■李敖(左)生前和兒子李戡(右)感情極佳。資料照片(特勤組攝)
■李敖(左)生前和兒子李戡(右)感情極佳。資料照片(特勤組攝)

【李奕緯/台北報導】文壇大師李敖2018年過世後,繼承遺產的兒子李戡接連與同父異母的姊姊李文、叔叔李放打官司。遺產糾紛部分,2019年底經法官勸導李戡與李文成立調解;2020年3月李戡再因不滿祖父母的骨灰罈,遭叔叔李放從陽明山靈骨塔移走,怒告叔叔竊盜、侵害墳墓屍體罪,李戡另以殯葬管理處有疏失怒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判殯葬管理處須賠償6萬元。

判決指出,李敖20年前先後花費1萬5千元、3萬元,將父母的骨灰罈寄放在陽明山靈骨塔,李敖的弟弟李放則長年旅居加拿大。2020年3月李放從加拿大返台,逕自到靈骨塔帶走父母骨灰罈,幾天後李戡驚覺祖父母遺骨不翼而飛,緊急報警並對親叔叔提告。

但因李放已離境返回加拿大,士林地檢署收案後僅能對李放發布通緝。李戡為此轉而控告殯葬處管理疏失,侵害他祭祀、敬愛與追慕先人的權利,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遭殯葬處酸「局外人」

全案開庭時,殯葬處人員及律師一度酸李戡是「局外人」,認為李放取走親生父母的骨灰並無不妥,並辯稱2020年3月已近清明節,開放民眾不需登記自由進出,且塔內貯骨箱數量龐大根本無法逐一檢視,免負過失賠償責任。

但法官審酌,陽明山靈骨塔應落實進出登記制,縱使清明節期間開放自由進出,仍應加強巡邏,並隨時查看貯骨箱有無異狀,然而李放取走骨灰時,管理人員毫不作為,因此認定殯葬管理處有管理疏失,審酌後判殯葬處應賠償李戡6萬元。可上訴。

李文擬再求償60萬元

李戡昨表示,希望殯葬管理處好好檢討自己的缺失,他對判賠金額沒有意見,至於取走骨灰又常在臉書批評他的叔叔李放如何究責?李戡表示:「我一定會去加拿大告他!」

李文也回應,她才是奶奶生前真正親近的子孫,李敖因白色恐怖坐牢時,她們祖孫倆相依為命,如果奶奶骨灰被取走是侵害後人追慕權利要賠6萬元,那她被侵害的程度至少10倍,所以她也準備向殯葬管理處求償60萬元。

■李戡在父親過世後也開始常跑法官打官司。資料照片(李奕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