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孟謙、吳詠平/連線報導】桃園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駕車行經狹路,不慎壓到警員的腳,雙方當場理論後,他跟著回警局處理,事後也傳訊、與警通話表達歉意,並願意賠償,但警員堅持對他提告過失傷害,再外加一條肇事逃逸。今年3月桃園地方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黃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肇逃部分不起訴,黃男怒說:「我到底哪裡肇事逃逸了?」直指「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打算對該警提告誣告。
去年6月,黃男駕車行經狹窄道路時,因有車輛違停導致道路壅塞,他駛向路旁要讓對向車先過,這時桃市警局交通大隊桃園中隊莊姓警員騎機車經過,立即迴轉逆向對他騎過來,誣指他違停阻路,要他移動車輛,過程中黃男不知壓到莊警左腳,被莊警告知後停車。
駕駛怨有配合警調查
4日黃男將整段行車記錄器影片po上Ptt公審,怒問「警察可以這樣態度極差直指民眾惡意擋車、故意壓人嗎?」引發網友一面倒批警,還酸「黑道叫大哥,民眾大外割」,也有警員看不下去,在臉書「靠北警察」貼文,「請你腦袋保持清楚,用專業跟法令維護面子,而不是用怒氣。」
黃男昨告訴《蘋果》,從頭到尾他都配合警方調查,怎麼會被告肇逃,桃園交通中隊昨指是他不道歉,莊警才堅持提告,他拿出事發後2天傳給莊警的道歉關懷簡訊,及後來的電話錄音檔反駁,表示多次致電莊警被拒接,相隔1周才接通,電話中他關心莊警傷勢,願意負擔醫藥費,希望找時間談和解,莊警也坦承被壓到腳脾氣上來了,態度不佳表示抱歉,要他等電話通知和解時間,未料再接獲派出所來電,是被告知莊警對他提出過失傷害、肇逃告訴。
黃男說,被莊警攔停時,連油門都沒踩,立即下車與警對話,也跟著回警局,竟被控告肇逃,質疑是莊警把腳往車輪放,「否則不可能壓到,也不可能故意壓到」,當時交通事故初判表上,也寫明莊警「疑似指揮攔停位置不當」,近日肇逃不起訴確定後,已與律師討論,研擬要對莊警提出誣告。
警委曲「大不了不做」
桃園分局表示,莊警持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是屬個人主張,尊重法院判決;認為交通事故初判表上指莊警指揮攔停位置不當,不能作為認定肇事責任歸屬的唯一依據,但將持續宣導、教育並精進執勤技巧及方式,也尊重黃男反控誣告的權利。
這起事件在網路發酵,網友一面倒圍剿讓莊警心情受影響,上網回應「他找我講和解的語氣,你們也都沒聽過,就這樣一直講我是流氓」,截圖要告謾罵的網友,「大不了不要做了」。警方表示,莊警已被長官勸導打消辭意,先請假回雲林老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