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揚前祕書認收賄 獲緩刑

出版時間 2021/04/28
■前桃園縣長吳志揚的機要祕書鄒德道(圖)收賄被逮後認罪獲輕判。資料照片(翻攝鄒德道臉書)
■前桃園縣長吳志揚的機要祕書鄒德道(圖)收賄被逮後認罪獲輕判。資料照片(翻攝鄒德道臉書)

【林裕晟/台北報導】前桃園縣長吳志揚的機要祕書鄒德道,為協助黃姓友人將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收受100萬元賄款及價值200萬元BMW轎車,一審依收賄罪重判他7年6月,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鄒男已認罪且繳回205萬元犯罪所得,改輕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條件是須支付國庫100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黃品盛欲投資開發桃園楊梅仁美段22筆農地,8年前向桃園縣政府(現改制為桃園市政府)申請設立楊梅產創工業園區,企圖將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黃為讓變更地目順利進行,找上時任縣長吳志揚的機要祕書鄒德道。

黃品盛獲鄒德道協助購入農地並縮短土地變更程序後,與其他金主集資100萬元酬謝鄒男,另贈送鄒男200萬元的BMW轎車;鄒男則將車輛登記在友人名下。

鄒德道一度不認罪,但黃品盛證稱「感謝鄒在開發案幫助我加快時程,才送現金及汽車」,一審依職務收賄罪判鄒7年6月、褫奪公權3年。更一審昨宣判,合議庭考量鄒改口認罪,且繳回100萬元賄款和變賣轎車後的105萬元不法所得,酌減改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另須支付公庫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