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洗衣膠囊色彩繽紛、極像糖果,行政院消保處針對標示進行抽查。 劉耿豪攝
【施春美/台北報導】市售洗衣膠囊色彩繽紛、極像糖果,國內外屢傳幼兒、年長者誤吞食導致中毒事件,行政院消保處近期在北部實體店面及網路商店購買32件洗衣膠囊,協同經濟部檢視相關警語標示,昨公布有逾半數、17件不符合規定,已限期業者1個月內改善,否則可依《商品標示法》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且不改善者可連續處罰。
消保處表示,美國每年發生數千起民眾誤吞洗衣膠囊而中毒案例,台灣去年也有長者誤認果凍而食用,今年1月中又發生7個月大女嬰誤食送醫事件,消保處首度對洗衣膠囊進行標示查核,發現32件就有17件不符合規定。
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表示,中國製造的「OMO洗衣膠囊」違規最嚴重,包括未標製造商資訊、未標製造日期、未以中文標示主要成分、未標示保存方式及注意事項;其次為Lenor三合一洗衣膠囊、Method四倍濃縮香水洗衣膠囊(海藍鼠尾草)、Nellie’s洗衣膠囊。由台灣平行輸入貿易商自行進口的Ariel/Bold三合一超濃縮洗衣膠球也未標示保存方法,且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較原產地標示簡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等。
王淑慧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洗衣膠囊盡量選購中文標示完整、有警語或注意事項、包裝方式是孩童不易開啟的產品。開封後的膠囊必須放在原始包裝中,以免孩童或長者將之與果凍、糖果混淆造成誤食。
OMO洗衣膠囊進口商迦淂浰(淂音同德)表示,商品已下架,確認改善後將再評估是否繼續販售。Ariel/Bold三合一超濃縮洗衣膠球經銷商宇子崴企業社則回應將盡速改正。Lenor三合一洗衣膠囊進口商宇碩協銷公司表示,收到通知後會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