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嘉南療養院副院長歐陽文貞與義守大學護理系副教授許玫琪搞不倫,向妻子要求離婚,在訴狀和審理時,列出許多陳年往事佐證,但因缺乏具體事證,家事法庭法官以兩人雖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但可歸責歐陽文貞程度較高,駁回他的離婚請求,全案目前上訴中。
根據判決書內容,歐陽文貞為了離婚,指責妻子對其大聲辱罵、頤指氣使、講話霸道,讓他尊嚴掃地,還有偷看手機通話紀錄,對家人及子女誣指他有外遇,讓他蒙受不實之冤。
歐陽文貞也指控妻子挾夫自重無禮對待同事,讓他很困擾、影響聲譽。他並舉證,十多年前義務參加台東聖母醫院好醫師先修營的營隊,妻子不僅不支持,甚至憤怒相對。
他還指在桃園工作時,妻子曾質疑他為何需要跟病患進行個案心理治療?治療時間為何要1小時?返家時還搜查他的衣物,不僅違背專業判斷,也嚴重侮辱及限制他執行業務。
歐陽文貞的吳姓妻子在法官審理時,全部否認丈夫指控,也不同意離婚。她說,結婚23年、8千多個日子,她一直以夫為天、以小孩為地,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家庭,所有家事、小孩教育、照顧等多是親力親為,從未讓丈夫拿過拖把,家中水管、馬桶不通或燈泡壞掉,更不讓丈夫處理,總是讓丈夫飯來張口、茶來伸手地伺候著,無法接受丈夫在訴狀所述離婚事由。
法官認為歐陽文貞所陳述內容,都屬夫妻婚姻及家庭生活相處及溝通不良所衍生的瑣事爭執,難認有不堪同居的離婚事由,且可歸責歐陽文貞程度較大,判他敗訴。■記者劉榮輝、辛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