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壯漢指控被86歲翁公園性侵,其下體被驗出有老翁口水。圖為示意圖。
【呂志明/台北報導】北市一名30歲壯漢指控86歲沈姓老翁,在228公園涼亭性侵他,但老翁堅稱是你情我願,強調「我一個老頭怎可能欺侮年輕人」,雖然壯漢下體驗出老翁口水DNA,但檢察官認為,老人家行動緩慢,現場還有人圍觀,如果壯漢遭強迫大可輕易離開,因此處分不起訴。壯漢不服提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
這件離譜性侵案發生在去年7月,30餘歲壯漢打電話報案稱,他在228公園涼亭休息時,一名老翁強脫他的褲子幫他打手槍、口交,最誇張的是壯漢還告訴警察,那個老頭正對他不軌,要警察快來救他。
警方趕抵現場發現被指控的老翁與報案的年輕人,將2人帶回偵訊;警方另調閱附近監視畫面,發現男子指控老翁性侵他時還有2名身分不詳的男子在現場。
壯漢指控,老翁走近他時,他因坐太久腳麻無法動,對方竟動手脫他褲子,他一直喊不要,但老翁沒停手。壯漢說,他遭無理對待現場卻沒人伸援手,他只能報警求自保。他還不小心透露,老翁一開始說要給他錢,但最後沒有給。
被指控的老翁是86歲的老榮民,進偵查庭時還步履蹣跚,他堅稱是兩情相悅,而且只幫壯漢打手槍,沒有口交。檢方認為,老翁已高齡86歲,體力遠不如該名壯漢,若壯漢拒絕,絕對有反抗能力,但他卻沒這麼做,況且現場還有其他人,因此認為壯漢指訴與常情有違,不起訴老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