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女關不關 最終仍交檢方決定

出版時間 2021/03/28
■台南檢舉魔人蘇大媽聲明異議成功,有機會繳罰金、免入監。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台南檢舉魔人蘇大媽聲明異議成功,有機會繳罰金、免入監。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檢舉魔人「蘇大媽」被台南地檢署撤銷易科罰金須入監執行,蘇女聲明異議後,法官以檢察官沒讓蘇女充分陳述意見為由,撤銷不准易科的執行命令,要求重做處分;一名執行科檢察官表示,實務上檢察官會再傳喚被告讓她補充說明,最後若認被告仍有發監必要,一樣會將其發監執行。

檢察官表示,執行科收到判決確定文書後,即會通知被告執行,對於得易科罰金者,檢察官訊問後會判斷是否給予易科罰金或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對於經濟困難者也會考慮給予分期繳罰金。

檢察官指出,執行是檢察官的權限,實務上常見法官判決准被告易科罰金,但被告素行不良或另有他案,檢察官就會不准被告易科罰金。被告若不服執行方式可聲明異議,法院可能會以檢方沒讓當事人陳述意見為由撤銷原處分,也可能直接裁定讓被告易科罰金;如果是前者,檢察官會再傳喚被告訊問後重做處分,若是後者,就只能讓被告繳罰金走人。

由於台南地檢署已傳喚蘇女執行,即便執行命令已被撤銷,蘇女還是得如期報到,經檢方訊問、蘇女陳述意見後,再由檢方另做適當處分。■法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