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6年前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瞞著嚴姓未婚妻與女記者Y女交往,2人還在局長室辦公桌上嘿咻3次,2017年Y女另交男友,丁竟故意將2人親密合照po臉書。桃色糾紛曝光後,監察院彈劾丁並指他性騷擾Y女,不過懲戒法院認定,丁行為雖放蕩不檢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但不構成性騷擾,昨判決他應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Y女昨晚首度現身電視節目,淚訴為丁墮胎3次、長期遭丁糾纏的心路歷程。
判決結果昨出爐後,晚間Y女首度現身上東森《這!不是新聞》節目,再爆料指丁允恭很愛拍性愛影片,她為籠絡丁的心不敢拒絕,「他的(性愛)影片檔案庫已多到數不清。」
Y女也澄清,當初向丁(提出)金援的金額絕不到50萬元,「我不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交往期間我用我的身體付出代價,例如拿掉3次孩子,為了丁的方便,在市府附近租了我付不起的套房,都是我去借錢付的。」
丁稱有付墮胎錢合計34萬
Y女還說,其中2次墮胎都是自己去借錢付的,且丁常在上班期間跑到套房跟她嘿咻,至今她仍很想留住自己的寶寶,但丁卻說她和寶寶會成為其仕途阻礙,「被他拖去婦產科時他跟我說只是去換衣服,可是我換完衣服馬上被架在手術台上,我的手就被銬住,我非常緊張害怕,一直跟護士說我真的不想拿寶寶,我就是不想讓我的小孩血肉模糊出來,因為那是我的第一個孩子」,但最後醫生還是進行手術。
Y女還說,她第一次墮胎後丁僅陪她數小時就離開,她連續5天聯繫不上丁,後來她才知道丁當時就劈腿另一個已婚女主持人。後來她曾多次提分手,但丁都會有很多激烈的舉動,甚至曾說要把車子開到柴山上,說要開車跟她一起衝下去。
對於Y女爆料,丁允恭透過新婚嫩妻蔣婕妤表示:「都是胡說,第一次懷孕時2人是合意去墮胎,丁有付錢。」丁允恭隨後還出示匯款給Y女的明細表,內容顯示丁從2017年3月到2017年6月間四度匯款7~10萬元不等金額,合計匯款34萬元給Y女。
Y女指控,丁允恭2014年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雖已與嚴女訂婚仍劈腿和她交往,2人曾在市府辦公室嘿咻3次、在丁的職務宿舍嘿咻1次,她為此墮胎多次,2017年她另有交往對象決定分手,丁卻企圖破壞她的新戀情在臉書貼出2人甜蜜合照。監察院因此以丁行為放蕩、性騷擾Y女,將其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本月初法院開庭時,丁在蔣女陪同下現身,蔣女力挺丈夫,還指Y女陸續向丁允恭索討約50萬元,「到底是誰在騷擾誰?」
法院:放蕩不檢但無性騷
法官審理後認為,丁當時擔任新聞局長且有婚約,卻在臉書貼合照想挽回Y女感情引發媒體批判,使民眾對政府機關及公務員有不良觀感,雖貼文約10分鐘就下架仍遭閱覽截圖,造成Y女身心與工作困擾;丁在局長辦公室、職務宿舍與Y女發生性行為,也屬放蕩不檢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昨判他應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至於監察院認為丁在臉書貼合照、婚後仍傳訊給Y女勾勾纏涉嫌性騷擾,合議庭則認為,照片中丁與Y女衣著整齊、Y女的頭靠在丁肩膀上,但旁邊還有其他人,照片只能看出2人有親密男女關係,縱使Y女事後擔心其他私密影照會曝光,要求丁刪除,也只能認定丁違反公務員應謹慎的規定,另依2人LINE對話內容與匯款資料來看,雙方僅談論彼此生活或Y女要求丁金錢援助,因此認定丁未構成性騷擾。
丁允恭昨第一時間得知判決後在臉書貼文稱:「對於在不適宜的地點做不適宜的行為,深感抱歉,除已辭職(總統府發言人)表達對社會大眾歉意,也坦然接受裁處」,意指他不會上訴,丁還感謝法院認定他並無性騷擾,希望各界不要再以「性騷擾」詞語指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