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將討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強化勞工照顧。資料照片(胡瑞麒攝)
【陳建瑜、唐鎮宇/台北報導】總統蔡英文競選政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行政院會上周原擬討論,但因草案4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外界有不同意見,暫緩討論。經溝通後,草案今將排入行政院會討論;草案原規劃,僱主若未幫勞工投保,且勞工遭遇職災申請給付,僱主最高可罰300萬元,還可連續罰,但此規定引發反彈,經溝通後,政院傾向改以行政罰方式處理。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若僱主未幫勞工投保,勞工因職災申請給付,依現行法令保險本來就不應理賠,是由政府先將預期僱主要賠給勞工的金額,作為行政罰鍰開罰;除了這項罰鍰,僱主應加保而未幫勞工加保,仍應再開罰。
此次立法重點包括,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將職災預防、補償及重建規範在同一部法律內。包含4人以下公司,全體受僱勞工強制納保,也讓受僱於非屬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可自願加保,並規劃措施讓臨時或短期受僱勞工加保能更簡便。未來將整合現行勞動相關法令,擴大納保範圍,提升各項給付水準,並加強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之重建。
未來職災保險給付依失能程度,不再依年資給付。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擬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至7萬2800元,預計涵蓋逾9成勞工薪資水準,下限則定為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