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偉/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啃老軟爛男,去年向母討錢未果,怒嗆「不給錢,我就去搶!」隨後約傳播妹到摩鐵,持槍性侵並搶走身上財物,最後強逼對方轉帳2萬元才放人。
警方獲報逮捕軟爛男,他辯稱雙方只有唱歌沒有性侵,還無恥強調「我只是跟她借,以後有機會再還」,警方訊後仍依強盜、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
據悉,犯案的曾姓男子(32歲)出自單親家庭,由母親辛苦帶大,他卻好吃懶做,沒錢就向母親索討,是標準啃老族。曾男去年9月向母親要錢不成,怒嗆「不給錢,我就去搶,讓妳丟臉!」隨即到住處附近摩鐵開房,決定找傳播妹下手。
最高可處死刑
傳播妹依約進房,見曾男一手拿著瓦斯槍、一手揮舞開山刀,嚇得下跪求饒,曾男喝令傳播妹脫光衣服幫他口交,又將傳播妹身上的戒指、項鍊、手錶及現金搶走,最後要求傳播妹用手機轉2萬元到戶頭,再佯裝情侶一同搭計程車離開。傳播妹送走曾男,忍不住在計程車上嚎啕大哭,告訴司機:「我剛被那個男的搶劫!」司機立即載她到警局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曾男身分,隔天到其住處逮人,並查扣瓦斯槍及開山刀。曾男告訴警方,當天只有和傳播妹唱歌、喝酒,1小時給了1200元,房中亮刀槍「只是開個玩笑」,他也否認搶錢,強調「我只是跟她借,以後有機會再還」,警方訊後仍依強盜、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
律師張晉豪指出,曾男用威脅手法,持刀槍逼女方口交又搶走對方財物,已涉犯《刑法》強盜強制性交結合罪,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曾男向母親討錢未果,竟持瓦斯槍和開山刀去搶劫性侵傳播妹。翻攝畫面
■曾男持瓦斯槍和開山刀去搶劫性侵傳播妹。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