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起鬨非動手扯衣褲 改判合理

出版時間 2021/03/17
■景文科大5年前迎新惹議,2學長姊昨逆轉獲判無罪。圖為景文科大外觀。資料照片
■景文科大5年前迎新惹議,2學長姊昨逆轉獲判無罪。圖為景文科大外觀。資料照片

景文科大迎新活動玩過火,是否構成強制罪,一、二審不同調。不過律師廖芳萱認為,二審改判2名學長姊無罪是合理的,因為強制罪的構成要件必須使用強暴脅迫手段,她認為「如果學長姊只是以遊戲規則及起鬨方式要新生脫下內衣褲,而不是動手扯下新生的衣褲,距離強制罪還有一點距離。」

以景文迎新活動的例子來說,廖芳萱解釋,當時學長姊威脅新生「不脫內衣褲的話,以後在學校見一次修理一次」,或是架住新生強脫衣褲,較可能涉及強制罪,如果只是像本案情節,起鬨虧新生「過去都是這樣玩」、「放不開」,應該不至於達強暴脅迫程度。

律師林育杉則表示,迎新活動尺度太開,造成新生在群體壓力,的確有些人照做,有些人堅持不從。他認為法院在認定學長姊是否構成強制罪時,還是會審酌當時的言行,以及有無強迫脫衣褲的犯意,作為判決依據。■記者丁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