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統計國道頭號死因,未繫安全帶奪22命。資料照片
【李姿慧/台北報導】國道車速快,事故死亡傷害也較一般道路嚴重。交通部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A1類死亡事故(指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導致52人死亡,其中未繫安全帶致死人數最多,佔4成2;自撞車禍居次,佔3成5,兩事故死亡人數佔比高達7成7。高公局提醒,未繫安全帶事故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
高公局統計,去年國道發生A1類死亡事故共46件,造成52人死亡,其中有18件為未繫安全帶致死事故,造成22人死亡,佔全年A1事故死亡人數4成2;另自撞事故包括翻車、撞路樹、撞護欄及衝出路外,共15件釀18死,佔全年3成5,且多數發生在深夜至清晨時段。
高公局舉例,今年1月12日國道1號北上168.5公里處,1名自小客車駕駛因超車不當自撞護欄,後座1名乘客因未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致死;反之,去年7月14日國道1號134.8公里處,1名自小客車駕駛分心自撞聯結車翻覆,但因繫妥安全帶僅受輕傷。
高公局強調,經研究顯示,行駛國道未繫安全帶發生事故之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另造成自撞事故的原因,主要為超速失控及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且致死原因多為未繫安全帶遭拋飛車外。
高公局也提醒,未繫安全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罰鍰3000到6000元,用路人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