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裕晟/台北報導】前立委黃國昌2015年參選立委時,《中國時報》刊登「黃國昌謊言被戳破」報導,直指黃的岳父高熙治在中國投資上千坪廠房,黃卻對外謊稱岳父買地僅用來「養雞鴨、種果樹」。黃認為報導不實,怒告《中時》及副總編輯王健聖求償5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最高法院昨認定報導與事實不符,判《中時》與王須連帶賠黃50萬元並在三報登道歉啟事確定。
《中時》2015年12月以「中天直擊:岳父設汽車零件公司,登記資本額8億」、「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為標題,搭配廠房照片,內文提及「黃國昌遭爆其岳父高熙治赴大陸山東投資上億元風波,中天新聞獨家直擊位在山東的『農業園區』,土地上卻蓋著工廠,佔地約3000坪」等。
工廠照片與黃無關
黃國昌指,岳父未在中國投資上億元,報導所稱岳父擔任負責人的龍口熙隆汽車配件公司,早於2010年遭註銷登記,所謂農業園區其實是果園及農舍並無大型廠房,《中時》刊登的照片是另家「龍口市水利建築安全工程公司」,與他及家人無關。
《中時》則主張,報導內容並非空穴來風,主觀上沒有故意過失;王健聖堅稱,適逢立委選舉,為檢測黃的政策才報導,此報導具有短期時效性,是基於公益對可受公評事項評論,且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但歷審法官均認為,該照片拍攝工廠入口處,明顯可見「龍口水利公司」字樣,《中時》卻仍稱是「熙隆公司」,明顯未盡查證義務,且《中天新聞》報導已明確指高熙治買的是農地,春天時種植不少農作,並無《中時》所稱「土地上蓋有工廠」內容,更無工廠外觀畫面及照片,《中時》報導明顯與事實不符,因此判《中時》與王健聖須連帶賠償黃50萬元,且須在三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確定。
黃國昌表示,希望這個遲來正義,能讓家人得到起碼的公道,「接下來,就看蔡衍明的旺中,何時要老實公開刊登道歉啟事。」記者昨去電《中時》,對方表示主管不在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