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張男幫少女找援交,稱是為少女「紓困」,獲判緩刑2年。圖為台北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張姓男子前年結交17歲少女網友,得知少女缺錢,竟上網幫少女招攬2名援交客賺取7000元,還拍攝少女猥褻影片,遭警方網巡查獲。台北地院考量張男是為幫少女紓困才犯案,日前依協助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拍攝少年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張男1年4月,但緩刑2年免入獄。
張男2019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7歲少女後交往,得知少女缺錢,為幫她紓困,同年12月在交友網站、LINE刊登「18歲160╱60╱D╱現金交易╱1小時╱3500」等訊息,幫少女招攬到張男、江男2名援交客,到在台中摩鐵性交易。張男另經少女同意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下體照片,及少女幫張男口交等影片,經北市警局婦幼隊執行網路巡邏查獲。
張男坦承幫少女攬客援交,還拍攝少女猥褻影片。法官考量張男明知少女未滿18歲,為幫助少女解決經濟窘境,未思正途反而協助少女援交賺錢,還拍攝少女猥褻及性交的照片及影片,侵害少女人格發展,但審酌「張男與少女交往中,為幫少女紓困才犯案」且張男已認罪又沒前科,因此輕判他1年4月,可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