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員狠捏 5月女嬰腋下瘀青

出版時間 2021/03/06

【曾雪蒨、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5個月大的女嬰,上月9日由家長從南屯區一家托嬰中心接回家洗澡時,被發現腋下有大片瘀青,媽媽帶著女嬰到托嬰中心質問並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是托嬰中心27歲的黃姓女托育員,在照顧女嬰時疑因不滿其哭鬧,以手捏傷女嬰腋下。警方訊後依《刑法》將涉施虐的女托育員送辦,並通報社會局。

社會局查證屬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黃姓托育員開罰6萬元,且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

被虐女嬰媽媽上月9日傍晚,從托嬰中心接孩子回家後,幫女兒洗澡發現她腋下出現大片瘀青,帶她回托嬰中心質問、調閱監視器,並向警方報案。

不當照顧違《兒少法》

警方查扣監視器,檢視後發現確有虐嬰情形,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並請涉案的黃姓托育員到派出所說明,訊後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後,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老師的確有捏、推等不當動作,雖中心與教師都否認施虐,但不當照顧已違反《兒少法》。

托嬰中心「忍痛歇業」

托嬰中心昨以書面聲明指,接獲家長投訴當晚已請家長會同托嬰中心主要照顧的人員、負責人及托嬰中心主任,透過監視器畫面了解事件發生情況,隨即通報主管機關。隔日亦將監視錄影帶提供給警方。

該中心表示,對於造成社會、網路社群上的紛擾,「本中心謹表歉意」,然事實真相仍待司法、行政調查結果方能知悉。該中心昨下午透過律師再發聲明:「忍痛在110年7月31日歇業」、「至於法律責任,不會逃避。」台中市社會局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歇業申請,依照規定歇業申請需要在歇業3個月前申請。

■台中一家托嬰中心被控虐嬰,遭社會局開罰。翻攝托嬰中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