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若在超商預定三倍券紙本券未領取,可辦理退費。圖為統一超商振興隨取卡。資料照片
【林巧雁/台北報導】行政院去年7月起發放振興三倍券刺激國內消費,至今年3月2日兌換總金額約640.89億元,佔紙本券領用金額99.28%。
經濟部提醒,店家收取的紙本三倍券須於3月31日前進行兌換。另外,約有1800人在超商付1000元預定紙本券未領取,可聯絡1988專線辦理退費。
店家兌換期限至3月底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已於去年12月31日截止,為讓店家有充裕時間進行兌換,兌換期限至3月底。
有統編的店家,只需要在三倍券背面,據實載明兌領人名稱等資訊,或是蓋統一發票專用章,填寫兌領單後到各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6221個兌付點兌換,金額將直接匯入店家或負責人的帳戶。
無統編的店家,可委託有統編的商圈、市場攤商管理組織、產業公(協、工)會、自治會等代為領取,由受委託單位填寫紙本三倍券背面資訊及兌換單後至金融機構兌換,金額將匯入商圈、公會、管委會等帳戶,再由機構協助發放。
此外,曾於去年7、8月選擇於超商付1000元預定紙本三倍券但未領取的民眾,可撥打1988專線處理後續退費事宜。關於店家兌換紙本三倍券或預訂三倍券付款未領取的退款等相關問題,皆可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