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逆轉 殺鐵警改判17年

出版時間 2021/02/25

【辛啟松、劉榮輝、王智勇/連線報導】台南鄭姓男子搭火車沒買票,在車廂內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案,一審判無罪,上訴台南高分院,上月11日辯論終結後,李母透過律師請求合議庭撤銷鄭男無罪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公訴檢察官亦持相同刑度,鄭男與辯護律師則主張維持無罪判決。全案昨宣判,推翻一審對鄭男精神狀況的認定,認為鄭男控制能力雖顯著減低,但未完全喪失,故僅能減刑,改判17年,刑後強制監護5年,可再上訴。

李承翰母親對判決表示,這次判決起碼比上次好,對社會有交代,有安定的效果,「我勉強可以接受」。李母也說,前天她還燒香拜拜,要承翰亡父在高院聆聽判決結果,因為丈夫生前就一直很關心兒子的案子,真心希望鄭嫌關出來後,不要再危害社會。

兇嫌沒反社會人格

2019年7月3日,55歲鄭姓男子從台南搭台鐵自強號北上抵達嘉義,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因補票問題和列車長衝突,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的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時,卻遭鄭持尖刀刺傷腹部,李承翰被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經急救不治。

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參考精神科醫師沈正哲的精神鑑定結果,認為鄭男罹思覺失調症,依《刑法》第19條第一項判他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李父在二審開庭前悲憤吐血去世。

全案在台南高分院審理過程,檢辯與鑑定醫師間數度在庭上的攻防激辯,擦出不少火花。

上月4日台南高分院開庭,檢方曾批評沈在速食店寫鑑定報告、顯得草率,沈回批檢察官林志「無理取鬧」,林要求記明筆錄,審判長提醒沈勿做人身攻擊。

沈正哲則強調,因工作緣故,白天工作到晚上,晚上到速食店用餐,順便工作或念書,8年內在速食店完成50篇國際論文,還念書完成博士學位,不允許外界質疑他的專業。

而南高院另委託成大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柏熹重新鑑定鄭男的精神狀況,陳表示,對鄭男做精神鑑定有一定的困難度,2020年8月17日,他對鄭男做精神鑑定後認定「沒有反社會人格」,至於案發時是「被害妄想症」急性發作,但鄭男知道李承翰是警察,且正在執勤,當時是鄭男的辨識違法能力與行為控制能力明顯降低。

沈正哲:判決有誤

鄭男的辯護律師主張,鄭男的精神鑑定報告應採用一審、精神科醫師沈正哲做的精神鑑定結果;檢察官林志及被害者的家屬、律師則主張採認二審、精神科主任陳柏熹做的鑑定結果。

對此判決,一直堅持殺警主嫌鄭男應該無罪判決的一審精神鑑定醫師沈正哲,昨表示他尊重一審和二審法官的判決,不過就他內心層面而言,他認為二審法官的判決,事實上是有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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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李承翰(下圖)2019年7月3日晚間處理鄭男補票糾紛時,遭鄭男持刀刺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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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翰的母親對二審將鄭嫌判17年,表示勉強可以接受。王智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