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和純/綜合報導】太可惡!繼2016年台東縣綠島民宿業者獵殺保育類「龍王鯛」後,蘭嶼一名男子竟也下海捕殺龍王鯛,並拍照比讚上傳漁獲交易的LINE群組炫耀,說「剛上岸的!」民眾無法容忍其卑劣行徑而向《蘋果》獨家爆料,指該男一上岸就急著上傳龍王鯛照片,還寫下「祕密」二字。昨蘭嶼安檢所通知該男到案說明,他辯稱是誤捕,但拒絕說出魚體下落,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台東地檢署偵辦。
民眾爆料指出,本周一晚間近10時,平時捕魚為業的李姓男子潛水完剛上岸,便興奮的在漁獲交易的LINE群組po出他與龍王鯛的合照,成員提醒他恐有罰責應刪照,李男可能一時不知如何操作收回照片,竟直接退出群組。當天曾在蘭嶼龍門港發現龍王鯛在海底優游的潛水民眾得知此訊息,氣憤譴責「白天才看到,怎麼晚上就被殺,實在是太無良了!」
據傳魚體已遭海拋
龍王鯛是曲紋唇魚的俗稱,生性溫和,在台灣是珍貴稀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主要生活在墾丁、蘭嶼、綠島與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粗估不到30隻,其中蘭嶼海域只有4隻,為當地重要海洋生態資源,因此李男捕殺龍王鯛一事立即引發震撼。
後蘭嶼安檢所接獲舉報,依照片查訪李男,證實他為蘭嶼在地居民,事發時他與謝姓男子帶魚槍一同下海捕魚,對於獵捕龍王鯛一事,他辯稱是誤捕,拒不透露魚體所在,但據傳他已將魚體海拋,目前李男已被依法送辦。
台東縣農業處長許家豪指出,從照片中可以看出龍王鯛的胸鰭與尾鰭處,有2道魚槍射入的孔洞;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動物最高可處5年徒刑,得併科高100萬元罰金,2名盜捕者皆為在地蘭嶼居民,是否事先已向主管機關申請下水以魚槍捕魚,且魚槍所刺的是2級保育類動物,檢方將針對疑點嚴查速辦。
昔獵捕者判刑6月
2016年5月綠島「阿憲民宿」業者陳明憲與同夥用魚槍射殺龍王鯛,將它大卸八塊並截圖po網,他辯稱照片是7年前拍攝,但截圖4G訊號卻露餡,被網友戳破謊言,法官認他兼營旅客觀光嚮導及潛水教練,明知龍王鯛是保育類動物卻仍獵捕宰殺,判他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同夥則判刑6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長期在蘭嶼、綠島教導民眾親近海洋的潛水教練表示,龍王鯛在當地是極重要的海洋生態資源,5年後竟有人再度盜捕,實在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