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沛森/桃園報導】嚮往軍職的年輕人陳子多,5年前下部隊才6天,聽從長官指示更換單索突擊吊橋繩索時,繩索突斷裂,陳遭滑輪擊中頭臉,不僅下巴粉碎毀容,腦部也受損失智,法院判國賠1070萬元,軍方不服提上訴。陳父向《蘋果》投訴,部隊未使用軍規繩索才釀意外,但繩索採購、保養等資料竟如「蓋國防布」般全消失,質疑軍方貪污舞弊。對於陳父指控,陸軍司令部並未說明,僅表示會配合司法調查。
住在桃園的陳子多(25歲),從小嚮往軍職,高職畢業後報考陸軍專科學校,之後分發至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2015年11月12日,吳姓營長視察營區發現單索突擊吊橋繩索破損,指示鄭姓士官長率人更換。鄭姓士官長召集多名官兵拉繩,因拉力過大,繩索突然斷裂,滑輪高速反彈,擊中陳子多的頭、臉,陳倒地哀號,滿臉是血。
陸軍不服國賠1070萬
醫師檢視陳子多傷勢,其大腦小腦及腦幹瀰漫性軸突損傷、開放性上下顎骨粉碎性骨折、左枕骨骨折、左臉頰及下巴嚴重撕裂傷、左上顎牙齒掉落咽喉內部等傷害,雖緊急手術治療,但雙側大腦額葉嚴重受損,產生認知功能障礙併短期記憶受損、嚴重失智、基本事務判斷力薄弱、步態不穩、生活功能不足、無法自理等重傷害後遺症。
涉案的鄭姓士官長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上月13日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在去年4月30日判決陸軍司令部須國賠1070萬3640元,但陸軍司令部不服,已提出上訴,目前由高院審理。
陳父指控,單索突擊吊橋的繩索要承受成年男子重量,有特殊規格及材質,根據鑑定人證詞,斷裂繩索經目視即可判定是未妥善保養致無法使用,繩索斷裂面顯示其編織方式及材質非軍用規格,且與市售民用童軍繩相仿,家屬要求保存採購、驗收及保養記錄,竟如蓋上「國防布」般全部遺失。
父質疑採購貪污瀆職
陳父說,部隊用童軍繩執行特戰任務,沒有標準作業程序、採購記錄、會計憑證、驗收記錄,更沒有專人保養及庫管記錄,都出事了軍方仍未詳查,質疑採購人員有貪污瀆職可能,才怕牽扯出更多犯罪事實。陳父同時質疑吳姓營長當初依目視就判斷繩索有安全疑慮,卻越過正常通報程序,直接指示鄭姓士官率人更換,營長該負的責任,軍方卻漠視不處理。
對於陳父指控,陸軍司令部昨僅表示,因為這個案子還在高院審理中,陳父也已準備提出自訴,司令部會全力配合後續司法審理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