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檢舉魔人蘇寶蘭春節後恐入監服刑。資料照片
【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檢舉魔人蘇寶蘭2018年9月大鬧復健科診所,二審法官依違反《醫療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1000元定讞後,台南地檢署諭令蘇准予易科罰金並分3期繳納,但蘇持續濫訴、擾亂南檢秩序,南檢撤銷她剩下2期的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100天。蘇不服改向地院聲明異議,昨遭駁回。
依規定蘇5天內可提抗告,若台南高分院再駁回抗告,蘇春節後恐入監。
檢警調查,2018年9月12日,蘇到診所抱怨先前櫃檯人員等態度不佳,過程中,蘇與病患爭執,遭逮捕。二審認為,蘇不尊重診所醫療專業,動輒指責診所人員、無視病患等權益,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去年11月駁回蘇上訴,全案定讞。
想不到蘇女上月多次以證人身分,要求檢方給予證人旅費而大聲咆哮、無理申告法警涉強制罪、對法警咆哮騷擾等,檢方認蘇惡意提告,擾亂南檢秩序,撤銷蘇女易科罰金裁定。由於她剩下10萬元罰金未繳納,折算刑期100天,她向地院聲明異議,昨遭駁回。
台南地院認為,蘇近2年至少6件《社維法》裁罰案沒繳納罰款,案件幾乎都是在公務員執行公務時施強暴或侮辱行為而構成妨害公務罪,或咆哮、藉端滋擾等違反《社維法》,顯見她對社會法秩序危害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