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蜜月 婚假可「疫情結束1年內休完」

出版時間 2021/02/05

【唐鎮宇/台北報導】武肺疫情持續,許多上班族結婚卻無法出國度蜜月,因而想延後婚假。勞動部近日發布新函釋,若勞工經僱主同意,婚假可延後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1年內」內休畢,新規定即起生效。

現行「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結婚享有薪婚假8天。2015年勞動部曾解釋, 8天使用期限要在「結婚之日」前10天起的3個月內休畢,但經僱主同意者,可延長到1年內。

因邊境管制持續,許多上班族難用婚假出國蜜月,勞動部近日發布新函釋,為使勞工有較彈性婚假規劃,若僱主同意,使用期限可延至「疫情結束後1年內」休完,而疫情結束是指指揮中心解散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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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僱主同意,勞工婚假可延到疫情結束後1年內休畢。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昨說,若僱主同意婚假使用期限延到疫情結束後2、3年甚至更長,都沒問題;但若同意延長又反悔不給,就構成「未給婚假」可開罰。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指出,勞動部美意卻綁定要僱主同意,「若僱主拒絕,美意不就沒了?」建議勞動部應規定「不需要經僱主同意」,婚假使用期限就可自動遞延到疫情結束之日1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