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右一)在居家隔離期間被強押遭罰10萬元,執行署彰化分署協助撤銷。執行署彰化分署提供
【鄧惠珍/彰化報導】南投縣陳姓男子去年10月30日從香港入境台灣,依法進行居家檢疫,期間因離開住處被查獲,開罰10萬元,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但陳男澄清他因友人欠債被連累,害他被討債集團強押離開,才違規被罰,彰化分署查明後,昨撤銷裁罰。該案也是全國首件居家檢疫違規遭裁罰,因遭討債集團押走而被撤銷案件。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陳男住在南投市,去年10月30日陳男從香港入境,依規定應執行居家檢疫至同年11月13日,當時他借住朋友的水里住所進行檢疫。
父親見狀嚇到報警
不過這名友人在外頭欠錢,討債集團在去年11月1日晚上11時,前往陳男居家檢疫處所討債,將陳男暴打一頓後,強行押回到陳男南投市的住處討債。
當晚陳男父親發現兒子被討債集團押回家,嚇到報警,警方派員到場發現是討債集團討債押人,並查出陳男是居家檢疫對象,立即通報當地衛生機關處理。雖陳男當時向警方主張自己是遭人強押,才離開居檢處所,但由於陳男確實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加上期間陳男難以到醫院驗傷,舉證告發討債集團傷害,因此仍先被南投縣衛生局裁罰10萬元,並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彰化分署發言人胡天賜說,該分署在執行陳男違規離開居家檢疫處所案件的程序中,調查發現陳男確實是因被強押討債,而違反檢疫規定,因此讓陳男完成傷害、妨害自由等的報案程序。而陳男違反檢疫規定,並非出於自己故意或過失的行為所導致,依據《行政罰法》第7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全案轉請衛生單位撤回執行。
盼跨機關合作防疫
彰化分署昨經聯繫衛生局後,到陳男家中協助辦理撤銷程序,並轉衛生局撤銷。彰化分署說,盼藉該案例,建立未來跨機關合作共同防疫,讓衛生單位迅速裁罰後放心移送執行,再由執行機關在執行同時,協助衛生單位續行調查,達到防疫目的,同時也兼顧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