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燙出大水泡 控爭鮮不賠償

出版時間 2021/01/13

【朱正庭、陳怡文/台北報導】民眾陳小姐去年7月在家樂福內湖店用餐,端火鍋回座位時,卻遭同賣場爭鮮迴轉壽司員工撞上,滾燙湯水潑到手上,該名年輕員工稱恐要自己掏腰包賠,她不忍苛責、自行就醫,爭鮮或家樂福人員都沒陪同,事後向爭鮮要求賠償醫藥費,對方不斷拖拖拉拉,洽談窗口也一直更換,根本沒有賠償誠意。

陳小姐向《蘋果》投訴指出,她到三總就醫,包含燒燙傷急救、去疤凝膠等費用約共1.8萬元,由於手上仍有燙傷疤痕,三總估做雷射去疤費用需2.2萬元。因她打算到外面醫美診所做雷射去疤,效果比較好,當時她只向爭鮮要求上述賠償醫藥費,及後續雷射去疤所估的費用,也沒打算要求額外精神賠償,爭鮮稱要實支實付,檢附單據即可。

陳小姐到醫美診所要做6堂去疤課程共4.8萬元,爭鮮卻反口稱,沒有醫生證明不賠。陳小姐抱怨,從去年7月事發至今,爭鮮處理態度十分消極,向家樂福反映也沒有下文,質疑爭鮮根本就是刻意拖時間,希望拖過追訴期。

爭鮮回應,燙傷民眾去年7至8月去三總就診的費用,如交通費、急診費等都會全額支付,包含三總預估的燙傷後續除疤雷射、敷料等費用,但該名民眾不接受,直到去年11月收到民眾自行去醫美診所就醫收據,上頭僅寫「綜合雷射」卻未寫任何部位。

爭鮮請對方補充提供醫生進行的療程、診斷證明書參考,但收到的都是診所的「預估」診療,而非實際完成的療程單據,強調一直都有跟民眾聯繫,一定會負責,但在協調上意見相左,雙方仍在協調過程,盼能取得共識。家樂福則表示,站在服務消費者的立場,會盡可能幫助民眾與爭鮮的協調有結果。

■陳小姐端火鍋途中遭爭鮮員工撞上,燙出超大水泡。陳小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