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兩蔣威權 蔣萬安動機熱議

出版時間 2021/01/13

【戴祺修、黃韋銓、林麒瑋/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明定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人民財產的返還辦法及擴大適用罪名,引發關注。媒體追問提案是否為了台北市長選舉或甩開蔣家包袱?蔣萬安未正面回應,僅說「就事論事,對的事情就應該堅持。」促轉會則表達樂觀其成,強調增加不同面向的討論是好事。

現行條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僅規定,戒嚴時期人民因內亂、外患罪被沒收財產者,於受無罪判決確定後,得請求返還;如不能返還,應以適當金錢補償之。蔣萬安本次提案修正條文,提出威權統治時期,人民被不當沒收財產的返還辦法,以及擴大適用的罪名。

特別的是,蔣萬安將法案名稱從《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修正為《威權統治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適用範圍比照《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從1945起至1992年,等於是承認兩蔣統治期間為「威權統治時期」。

媒體追問提案與明年台北市長選舉有關?是否代表承認當時蔣家祖父們在威權時期沒收人民財產?蔣萬安僅說「就事論事,對的事情就應該堅持」,強調提案是延續《促轉條例》第6條,政治受難者遭撤銷有罪判決後,應該返還受害者財產,提案可提供明確的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