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囚7年半定讞 防逃機制啓動

出版時間 2020/12/24
■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收賄遭判刑7年半定讞,近期將入獄。資料照片
■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收賄遭判刑7年半定讞,近期將入獄。資料照片

【黃哲民/台北報導】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涉嫌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前金100萬元護航搶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官司纏訟7年,雖然賴始終堅稱是「受贈」,但最高法院認定收賄屬實,昨判她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須入監服刑。

由於賴素如已交保在外,7年6月的部分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已緊急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蘋果》昨嘗試致電賴素如助理,至截稿前都無人接聽,不知賴的回應。

賴素如的收賄案要從經費700億元的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招標案說起,私地主之一的程宏道為了取得標案,成立太極雙星團隊積極運作,並尋求藍綠議員支持。2011年時任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的國民黨籍議員賴素如,透過世益機電負責人彭建銘擔任白手套,向程索賄1500萬元,宣稱要用來打點其他議員。

經過雙方討價還價,程宏道允諾付1000萬元行賄,而賴素如透過彭建銘取得100萬元前金,便開始利用職權在議會提案,讓私地主享有開發案優先投資權,護航太極雙星得標,豈料提案在協商時遭刪除,程宏道拒絕再付賄款。事後太極雙星仍取得第一順位優先議約權,在外界質疑弊端重重之際,賴素如趕緊退回100萬元賄款,仍被檢調查獲到案。

2013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雖然賴素如始終否認不法,堅稱彭建銘交付的是「獻金」並非賄賂,但歷審法院都不採信,認定她涉及職務上收賄罪,一審判她10年徒刑,刑期一路酌減,到了更一審改判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100萬元犯罪所得與孳息,最高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至於賴另涉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昨獲判無罪一併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