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失蹤12年 23歲尋獲僅34kg

出版時間 2020/12/10
■23歲但體重僅34公斤的謝女(圖)與母親住在高雄一處套房內。民眾提供
■23歲但體重僅34公斤的謝女(圖)與母親住在高雄一處套房內。民眾提供

【綜合報導】彰化11歲謝姓女童被離婚母親趁探視時帶走,女童父親報警,控告前妻妨害家庭,直至上周警方查出失聯12年、現年23歲的謝女曾到賣場購物,周一在高雄尋獲時,發現謝女被母親藏起來,體重僅34公斤、沒健保卡、未上學;警方安排父女相認,謝父撥開女兒額頭瀏海,見到她年幼留下一道2公分疤痕,確認就是朝思暮想的女兒。謝女母親昨晚反指是前夫家暴才離婚帶女兒離家,強調女兒是自願跟著她,她未軟禁女兒。

警方調查,謝男(53歲)和前妻林婦(46歲)育1子1女,2008年離婚,法院雖把當時11歲女兒監護權判給謝男,但林女同年2月趁探視帶走女兒即失聯,謝男報警協尋未果。

「女人離不開寶雅」神破案

彰化田中分局追查失蹤人口,偵查佐廖偉仁回家還上網找資料,妻子建議「女人生活離不開寶雅,可查看看」,他聽老婆建議,追出林婦使用寶雅會員卡。上周三果然發現謝女用母親的寶雅會員卡在高雄大順店購物,會同苓雅分局追查,經調監視器查出謝女購物後被母親載走,後確認母女住在鹽埕區一棟大樓。

■監視器拍到謝女(紅圈處)在寶雅高雄大順店賣場前的畫面。民眾提供

警方周一到大樓帶回母女二人,並通知謝父指認。警方發現,林婦想躲避前夫和警方尋人,竟讓孩子蝸居在家未上學。

田中分局偵查隊長陳盈雅表示,林婦雖未用強制手段將女兒留在身邊,但多年來沒讓女兒上學,恐侵害到其女兒相關權益,警訊後將林婦依違反《兒福法》函辦。另林婦沒讓女兒上學,違反《國民教育法》函送彰縣府法辦。妨害家庭部分,前夫決定撤告,同意讓母女回高雄住。

謝父昨說,他先看到女兒照片「差點暈倒、心臟快停止了」,看到女兒瘦巴巴、憔悴,眼神呆滯,心疼「好好一個人被養成這個樣子!」大前天他趕到田中派出所與女兒見面,問她「還認得我嗎?」女兒說:「很陌生!」當下心都碎了!

謝女母親昨晚主動聯繫《蘋果》澄清,「女兒是自願跟著我的!」女兒已成年,要離開隨時可離開,她未限制其行動,且母女感情很好。她指,因前夫會家暴她,她受不了才決定要求離婚,前夫還嗆她「看也沒幾次了,我讓妳以後沒得看」等,讓她害怕再也看不到孩子。但謝男否認家暴,並強調他若家暴,法官就不會把子女監護權判給他。

林婦說到傷心處,忍不住哭出來。她說,當年還不滿20歲就嫁給前夫,被家暴又不能吭聲,不知道該怎麼辦。帶走孩子是她有錯,但她也不願意這樣子。

女兒跟著她幾年後,她有問過:「想不想爸爸他們?想不想回去?」女兒明確跟她說「不要」,也知道如果帶女兒回去探望,未成年的女兒一定會被前夫搶走,恐怕連探視權都沒有,才沒回去。

林婦說,女兒沒上學,但她有買評量及自修書讓女兒在家自學,她從旁輔導,直到女兒17、18歲,開始幫忙她擺攤工作,之後協助她網拍,因繼父有留遺產,工作所得每月1萬多元,生活算過得去。

母稱女37kg「吃得比我多」

謝女被找到時只有34公斤,林婦強調,女兒的體重前兩天是37公斤,女兒吃飯細嚼慢嚥,但食量蠻大的,可把一個便當吃光,「比我吃得還多!」林女表示,她已與前夫協商,讓女兒繼續待在她身邊,還要幫女兒補學歷,日後會找一間學校夜間部就學,希望化解社會誤解。

 12
■謝姓女子被警方找到後,與12年未見的父親相見。民眾提供
■謝女的母親林姓婦人說,沒有軟禁女兒。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