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熔爐》 組長性侵3院生判13年

出版時間 2020/11/27

【王文傑/花蓮報導】花蓮市一家收容身心障礙者的機構,前年被院內吳姓護理師舉報,有多名院童被張姓行政組長性侵多年,且中心管理階層疑知情不報,宛如韓國電影《熔爐》翻版。法院一審時,確認1院生遭性侵事證明確判刑4年10月;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定張男另對2女指侵、猥褻的2案有罪,撤銷原無罪判決,改依對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3案合併應執行13年。

前年吳姓護理師陪伴院生洗澡時,意外得知張姓組長犯行,錄下院生口述受害過程向警報案。檢方調查時,認定張嫌涉犯10次加重強制性交罪、2次加重強制猥褻罪、1次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1次性騷擾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但一審時有受害院生替張男求情,導致法官認為被害人說詞反覆,作出4年10月的宣判。

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官透過心理諮商師創造偵訊環境,再次詢問多名被害人受害經過,反覆審酌偵訊內容,再找到2名女院生曾遭指侵、猥褻,分別判7年10月、3年10月徒刑,加上一審的4年10月刑期,3案合併應執行13年,可再上訴。

法官認為,張男為安置機構的行政組長,理應確保院生最佳利益、維護其身心安全,但他反藉其管理者身分,利用院生身心障礙、難以求助的處境,藉機對多名受害人強制性交,已嚴重傷害被害人對教養機構的信任、對日常生活的安全感,應受嚴厲之非難。

■護理師錄下受害院生證詞後揭發。圖為院生與工作人員合影。翻攝畫面
■張姓行政組長多次在辦公室性侵、猥褻院生。資料照片
■花蓮收容機構裡的護理師揭發院內性侵案,猶如韓國電影《熔爐》情節。翻攝畫面